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招标代理业务管理,规范公司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拟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现提出如下遴选方案:
一、基本信息
(一)服务范围
集团本部与实际管理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招采的一定规模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二)服务内容
1.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备案申请;
2.协助招标人拟定招标公告,并按规定程序发布;
3.协助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
4.审核招标人招标资料,根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5.协助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
6.处理潜在投标人的疑问、质疑、投诉等其他事项;
7.编制和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8.协助招标人办理合同备案;
9.委托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三)最高限价
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附件6(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
(四)基础条件
1.在宿迁区域内开展招标代理的专业机构,住所地须在宿迁或在宿迁有分支机构。
2.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目前在江苏省及宿迁市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的名录中,且执业3年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发生合并或更名的,执业时间可连续计算。
3.通过宿迁市2024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知识测评,其中85分以上的不少于1人,60分以上的不少于3人,且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二、遴选流程
(一)申请报名
报名人填写附件中所有表格,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综合评审
由资产管理部牵头,邀请相关专家组成7人评审小组,联合对报名对象进行综合评审;邀请督察部参与监督。
(三)公示入库
拟遴选综合排名前10的机构,通过集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机构予以入一类库,主要负责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 万元以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综合排名前5名的机构同时入二类库,负责一类库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9日9:00至8月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各报名机构需准备书面材料及相应扫描件各1份。书面材料送交(或寄送)至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480号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楼317室;电子版扫描件发至邮箱cfzcglb@163.com ,邮件主题标明“产发代理机构遴选报名+机构名称”字样,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0527-81686113
四、材料报送
(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附件5)准备响应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并编制目录;附件表须与其证明材料一一对应。
(二)上述材料不再退回,请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封面,封面注明申报机构名称、申报机构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五、管理要求
(一)公司对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评价,实行动态管理。落实考核退出机制,每年组织使用代理库的部门或子公司对其打分,就库内名单进行调整。对年度评价得分最低的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剔除出库等方式进行处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剔除,且4年内同一实际控制人或法人负责的机构不得重新遴选报名:
1.入库时,在企业资质、业绩、奖惩情况、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2.因代理机构故意、疏忽等主观因素导致招标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偏离较大的;
3.执业标准与国资监管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差距较大的;
4.冒用其他机构名义或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执行招标代理业务的;
5.在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与投标人串通、暗示引导评委评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告或实施其他损害招标人权益行为的;
6.将取得代理资格的项目擅自转包的;
7.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部门、行业协会及监管部门谴责或处罚的;
8.违反保密义务或回避规定的;
9.招标代理资质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集团选聘条件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