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约而至。“激发消费活力”,是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的主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不仅是消费者的美好愿景,也是管理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新形势下,要构建消费监管、维权新常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让消费活力在春风中持续旺盛。
消费,一头连着民生大事,一头系着经济大局。开年以来,人潮攒动的旅游景点,热闹非凡的商超影院,满载而归的“购物车”“菜篮子”,精彩纷呈的“冰雪游”……龙年各类市场的“开门红”,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彰显出强劲的消费动能和活力。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7.2%。但也应看到,越是发展越要重视安全。无论是政策法规的完善,还是监管力度的加强,还是维权渠道的拓宽,无不昭示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加码的态势。只有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激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立法和监管是最有力的保障。消费在哪里,监管就应该在哪里。近些年来,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从多地教育部门出台新政强化对培训行业“预付费”监管,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投诉举报热线值守,努力做到消费者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线上线下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正在为消费者织就更加严密的保护网。只有与时俱进构筑强而有效的监管堤坝,为消费者权益筑牢“防火墙”,才能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努力让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以放心消费创建“量变”催化消费环境“质变”,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越来越多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涌现,消费者开始越来越倾向于高品质、更时尚的潮流消费,衣食住行各方面都在提升品质。因此,经营主体要不断提高供给质量,推出更多专精特新产品,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同时,消费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提升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只有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促进完善消费者保护体制机制,推动维权共建,强化保护共责,实现成果共享,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才能让消费信心“足”起来、消费市场“热”起来。
保护消费者权益永远在路上。无论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放心消费行动”,还是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长剑高悬”,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放心消费行动”真正落地生根,“3·15”才能变成“365”,让消费权益保护“不掉线”,为高质量发展不断做加法。(朱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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