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这份沉甸甸的民生“施工图”,既是政策工具箱的升级扩容,更是发展观、政绩观的深刻诠释——经济增长的刻度,最终要由民生的温度来标定。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公平性是其核心要义。新时代以来,我国民生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但也要看到,较之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益凸显。《意见》强调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出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等政策举措。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当政策向困难群体倾斜、向农村地区延伸、向基层末梢下沉,共同富裕的底色才会越擦越亮。民生建设既要雪中送炭,也要授人以渔。唯有打破壁垒、缩小差距,才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系着发展。《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调动政府、市场和全社会力量,全方位扩大基础民生服务供给,进一步确保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并推动普惠托育覆盖80%以上社区;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并推动高等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倾斜;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高水平诊疗……《意见》以“民声”为令,用实实在在的量化目标与创新举措,织密民生保障网,让民生服务更有温度,民心与发展同频共振。
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关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2024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达67%,而城镇户籍人口比重只有50%左右。《意见》明确提出“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采取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区域协同经办、完善转移接续等方式,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这一变革,既是对人口流动趋势的顺应,更是对“人本城市”理念的践行。除此之外,《意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让农村地区的群众也能享受到与城市同等的教育、医疗资源。从农村到城市,从“外地人”到“新市民”,不仅让劳动者有更多归属感、幸福感,也让社会各种要素得到充分涌流,打开内需空间,畅通经济循环,为“流动中国”注入更加温暖的底色、更加充沛的活力。
在人口流动规模接近4亿、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当下,这份文件既是对群众期盼的郑重回应,也是党和国家践行“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理念的关键部署。把《意见》落实为一件件可感可及的身边实事,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我们必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增添更加厚重的民生底色。(许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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