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25日,市委政法委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有关县(区)委政法委,抽调20名同志成立5个督察巡查组,分别由市委政法委和相关政法单位政治部主任任组长,赴宿豫区、宿城区共8家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对2家政法单位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海红专门就此次督察巡查作出批示。

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是党委政法委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职能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加强政法机关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抓手,对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政法铁军具有重要意义。

督察巡查要求
要坚持重点聚焦,围绕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要求,从加强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顽瘴痼疾整治方面组织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收集问题、精准发现问题、科学分析问题,帮助被督察巡查单位党组(党委)对标找差、整治整改;要坚持全面从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手。

督察巡查期间,各督察巡查组听取被督察巡查单位专题汇报,组织开展民主测评、个别访谈、明察暗访,并受理相关来信、来访、来电。
据了解,此次政治督察充分加强与执法监督、法律监督的衔接配合,在人员力量上专门为每个督察巡查组配备党委政法委系统执法监督、检察系统检务督察业务骨干,在提升政治能力的同时,注重从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视角发现并推动整改执法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来源:宿迁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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