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从提振到促进,消费对于中国经济的基础性作用将更加显著。在此背景下,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着力消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利因素,让人们愿意消费、放心消费,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凝聚社会力量,协同强化共治。消费涉及日常生活、关系千家万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开展“铁拳”行动、深化系列专项行动。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40.62万件,比上年增长10.6%;罚没金额105.35亿元,下降22%,办案数量和罚没金额自2018年以来首次出现“一增一减”,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取得重要成效。新时代消费升级日益加速,与之相伴的侵权手段花样翻新,要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突出问题导向,提升维权效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围绕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紧盯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各地深入开展消费监督,深挖问题根源,标本兼治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江苏省消保委系统共计受理维权投诉23967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投诉数据方面,2023年江苏省商品类投诉达14.16万余件,占受理总量的59.11%,同比下降21.3%;服务类投诉达9.79万余件,占比40.89%,同比下降8%。数据表明,各地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实现成果共享,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有助于促进消费活力迸发,为高质量发展积蓄新优势、增添新动能。
引导科学消费,激发消费活力。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吃、穿、用、住、行样样离不开消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因此,要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帮助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观念,推动经营者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提供更多绿色环保的产品和服务。要针对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找准痛点堵点卡点,联合相关部门推动问题解决,加强引导规范,促进新型消费健康发展。与此同时,不盲目跟风,不被花里胡哨的网红营销裹挟,消费者的消费观念要回归理性,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不断激发消费新活力。
保障消费者权益,永远在路上。保持维权力度不减、信心热度不减,瞄准新需求、新动向,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让更多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就一定能加快释放内需潜力,不断为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注入动力和活力。(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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