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 为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2月12日,在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涉及5个方面15项具体措施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分类明确服务项目、内容、对象和标准,建立养老服务精准对接主动响应机制,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推动市级和各县(区)示范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布局,加快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建设,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强化重点群体服务保障。进一步明确特困人员救助内容,对失能、失智和严重精神障碍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照护,将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纳入探访关爱服务,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由“乡建乡管”向“县建县管”转变,鼓励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开展公办民营改革,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智慧康养社区、智慧健康养老体验馆建设;
拓展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强化家庭养老支撑作用,完善居家社区为老服务功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鼓励国有企业建设运营养老服务机构。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方案》提出,到2025年,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养老服务对象由特殊困难老年人向全体老年人转变,力争实现全体老年人能够获得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养老服务;
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将经济困难的特殊老年人群体及时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建立健全失能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到2025年,基本建成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居)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市本级和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示范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
此外,在完善服务保障制度方面,《方案》提出,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结构明显优化,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占比达18%以上,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实现全覆盖,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建成5个以上市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培训养老护理员5000人次以上,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纳入培训范围,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记者 仲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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