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继2013年“大气十条”之后的第三个国家层面的保卫蓝天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开展区域协同治理,让蓝天常驻,空气常新。
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体、洁净的土壤,既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又是发展之基、治污之要。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两度修订完善,一系列顶层设计、制度安排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驾护航,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2013年至2022年,全国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57%,重污染天数下降了92%,空气质量改善带来了显著的环境效益。
成绩虽喜人,但也要清醒认识到,这些成效还不稳固,现阶段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针对突出的大气污染环境问题,这次出台的《行动计划》,无疑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行动指南。《行动计划》从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多污染物减排以及加强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等九个方面,出台三十六项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打赢蓝天保卫战需要全社会通力合作。《行动计划》除打出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外,还特别强化了财政、税收、价格等政策支持。要求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各地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研究完善清洁取暖“煤改电”及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制度等。在财政金融引导方面,强调有序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对减污降碳协同项目予以倾斜;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等。
从“大气十条”到“蓝天保卫战”,再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我国成为全球大气治理速度最快的国家。《行动计划》政策的出台,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政策支持、注入了强大动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出台配套措施,排出“时间表”、明确“路线图”,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严要求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不断向好。(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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