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于楼宇之间的外卖骑手、奔波在路上的网约车司机、将包裹送进千家万户的快递员,是数字经济最鲜活的“毛细血管”,也是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摆渡人”。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以规章形式,把由企业实施劳动管理、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法律制度保障范围。
制度破冰,从“身份模糊”走向“权责清晰”。长期以来,一些平台通过“共享”“众包”模式拆分劳动过程,大多不与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既无法享受传统劳动关系下的社保、工伤保险等待遇,发生职业伤害后也往往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回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关切,明确基本劳动权益保障内容,规范劳动规则与算法,分类规制企业用工形式,畅通劳动纠纷解决渠道,明确部门监管职责以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新就业形态是拉动就业、激活经济的重要力量,数千万“奔跑的人”托举起了数字经济的繁荣,也理应获得与之匹配的制度保障。本次立法探索,推动劳动保障制度适配新业态发展,为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筑牢权益屏障,让奔走在城市街巷的从业者更有获得感、安全感。
算法向善,从“黑箱操作”迈向“规范透明”。平台经济飞速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数据技术运用而形成的包括算法在内的劳动规则,深刻影响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任务分配、绩效考核、劳动报酬、任务完成过程等各方面。征求意见稿对算法这一新型劳动规则予以专项规制:算法要“取中”,不得将显著异常数据用于普遍考核,不能让最快的人“绑架”所有人;算法要“解释”,企业必须向劳动者说明涉及权益的算法原理、影响因素和运行机制;算法要“有人管”,停止派单、封禁账号、判定大额赔偿等重大决定,不得由算法自动作出,必须经过人工审核。这些具体要求,精准戳中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遭遇的“算法困局”。本次立法从规则层面给算法戴上“紧箍咒”,把原本看不见摸不着的“黑箱”打开,让影响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算法规则走到阳光下,既守住了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也给平台企业划定了用工管理的底线。
权益兜底,从“部分覆盖”走向“全面可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城市里“最熟悉的陌生人”,也是维系都市日夜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收入能更合理一些,休息能更充分一些,保障能更到位一些,是这一群体最为集中、最为迫切的期待。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平等就业和自由择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休息、劳动安全卫生、恶劣天气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基本劳动权益,设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条件的底线。以劳动报酬为例,最低工资保障方面,明确扣除劳动者自备生产资料成本后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针对新就业形态领域扣罚款滥用现象,鼓励采取正向激励方式,不得滥用罚款等惩罚性措施。一条条刚性条款筑牢民生底线,织密权益保障防护网,让奔波的劳动者收获实实在在的温暖。
立法的价值,最终要在劳动者的切身体验中检验。一份征求意见稿从公开征求到正式出台,还有一段路要走;而从纸面条文到现实保障,更需监管部门、平台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发力。把政策落到实处,打拼者保有尊严,遇困者获得依靠,权益受损者维权有路,才能让每一份辛勤奋斗都更有底气。(王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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