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宿迁市电磁环境安全,掌握输变电项目建设单位自验收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10月组织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输变电项目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的项目电压等级为110kV、220kV,涉及2013年-2023年期间经环评审批的用户企业自建项目和2017年-2023年期间经环评审批的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宿迁供电分公司项目。
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约60人次,抽取了27个项目进行检查。抽查供电公司20个项目,其中14个项目已建成并开展自验收,6个项目正在建设。抽查用户企业自建输变电项目7个,其中6个项目已建成并开展自验收。针对未开展自验收的已建成项目,现场检查人员已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开展自验收工作。
上述被抽查的已建成项目均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从验收监测数据上看,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固辐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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