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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量水而行 激活高质量发展“水因子”

2024-07-24 09:20 来源:宿迁网

7月23日,记者从市水利局了解到,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和水利部日前联合确定50个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宿迁为江浙沪唯一入选城市。

再生水是指对生产生活污水进行净水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要求并可以安全使用的水,再生水利用可有效缓解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减少污水直接排放入河量,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宿迁位于黄淮平原,是南水北调东线城市,地理位置和水资源禀赋具有区域代表性,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作,不仅在江苏有典型性,亦可对黄淮平原周边地区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早在2022年,宿迁便成为江苏省唯一被列为国家首批试点的城市。获批试点以来,宿迁积极探索构建中心城市多级配置体系,形成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化、导则集成化、价格新机制、服务水平更高、应用范围更广、综合效益更大的新配置模式,打造南水北调沿线城市典型性强的示范项目,着力推动再生水成为城市第二水源。

为持续推动建设政府与市场共同作用的“两手发力”再生水利用体系,宿迁打造了南水北调水体敏感区域的再生水利用配置“1+4+N”布局,即“1”套跨区域配置体系,工业、市政、农林、环境“4”大领域广泛应用体系,“N”家用户便利取用体系。同时,以水质“6+6”的集成技术支撑体系,包括出台6项政策制度及6项技术导则,初步建立了适合宿迁市情,适应全省、全国发展需求的配置体系。

作为城市“第二水源”,再生水利用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秉承“节水就是治污、节水就是减排”理念,宿迁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上不留余力,在利用再生水进行城市河湖湿地生态补水的基础上,不断推动再生水应用向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环境和农林灌溉等领域延伸,进一步置换出可以支撑区域发展的“新鲜水”,切实让河道生态得到有效保障。 

截至2023年底,宿迁中心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7.4%,较试点前增长6.7个百分点。已置换出常规水资源827.5万立方米,支撑GDP增量10.9亿元,实现COD减排1.04万吨/年、氨氮减排0.19万吨/年。

“重点城市的确定,为宿迁再生水利用提供了更广阔的机遇。”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兴成说,宿迁将以三年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持续向更深领域覆盖,力求到2026年底,形成南水北调东线平原地区城市再生水利用模式,为全国提供典型经验。(马凌峰 王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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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童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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