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10时48分,我局在宿迁市宿城区黄河街道富康大道城中花园西门菜鸟驿站,运单号为:78425064593236、78425064579384、78425280841017、JT3079138832206、JT3079138349653、JT3079284794559、JT3079286054483的包裹内查获苏烟(五星红杉树)10条、南京(煊赫门)4条,共计2个品规卷烟14条。
2024年6月21日9时54分,我局在宿迁市宿城区项里街道华夏大道8号极兔速递宿迁总部,运单号为:JT3079446415304、JT3079446415315、JT3079446271893的包裹内查获南京(炫赫门)6条,共计1个品规卷烟6条。
2024年6月21日10时55分,我局在市洋河新区新城名苑惠民超市内极兔速递代办点,运单号为:JT3079445345784、JT3079445587961、JT3079446661251包裹内查获南京(炫赫门)6条,共计1个品规卷烟6条。
2024年6月24日9时20分,我局在宿迁市宿城区城中花园4号门面房菜鸟驿站,运单号为:312407408774853、312407408927005、312407408876084包裹内查获南京(炫赫门)6条,共计1个品规卷烟6条。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宿迁市烟草专卖局案件审理室(地址:江苏省宿迁市人民大道1556号;联系人:王艳、欧阳春;联系电话:0527-84389063)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宿迁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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