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9时18分,宿豫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情报重案中队执法人员,根据信息研判,会同邮政部门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在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繁荣路70号中通快递驿站对运单号为:78418111148540包裹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违法卷烟:苏烟(软金砂)1条,合计1个品规共计1条卷烟,现场无货主。
2024年5月20日10时34分宿豫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情报重案中队执法人员,根据信息研判,会同邮政部门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在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白鹿湖商业街101号圆通快递驿站对运单号为:YT7465665249821包裹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违法卷烟:南京(炫赫门)1条,南京(雨花石)1条,合计2个品规共计2条卷烟,现场无货主。
2024年5月27日10时20分,宿豫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会同邮政部门执法人员,在快递工作人员的配合下,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兴隆小区二期51幢-20号圆通快递单号为:YT8976253461787包裹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违法卷烟:南京(炫赫门)2条,合计1个品规共计2条卷烟,现场无货主。
2024年5月27日 10时20分,宿豫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会同邮政部门执法人员,在快递工作人员的配合下,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兴隆小区二期51幢-20号圆通快递单号为:YT8976253468144包裹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违法卷烟:南京(炫赫门)2条,合计1个品规共计2条卷烟,现场无货主。
2024年5月27日10时20分,宿豫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会同邮政部门执法人员,在快递工作人员的配合下,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兴隆小区二期51幢-20号圆通快递单号为:YT8976253475935包裹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违法卷烟:南京(炫赫门)2条,合计1个品规共计2条卷烟,现场无货主。
2024年5月27日14时55分,宿豫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会同邮政部门执法人员,在快递工作人员的配合下,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峨眉山路9-2号极兔快递单号为:JT3076061884715包裹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违法卷烟:南京(炫赫门)2条,合计1个品规共计2条卷烟,现场无货主。
2024年5月27日14时55分,宿豫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会同邮政部门执法人员,在快递工作人员的配合下,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峨眉山路9-2号极兔快递单号为:JT3076061644682包裹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违法卷烟:南京(炫赫门)2条,合计1个品规共计2条卷烟,现场无货主。
现我局已依法对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上述卷烟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调查,我局将依法对涉案卷烟做出处理。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天山路8号
联系方式:
0527-84315171
宿豫区烟草专卖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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