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搭建多层次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政策举措,引导农村电商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助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
发展农村电商,是创新商业模式、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带动农民增收的有效抓手,是促进农村消费、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有力支撑。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是大有可为的。据商务大数据监测,2023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2.5万亿元,同比增长12.9%,比2014年增长近13倍;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5870.3亿元,同比增长12.5%,约是2014年的5倍。农村电商蓬勃发展,不仅拉近了农民与市场的距离,还带动了农村就地创业就业,为推进乡村振兴带来新契机,注入新活力。
强举措、补短板,让农产品销售“火起来”。产业要兴旺发达,需要有更广阔的销售市场,更完善的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更大的需求量,才能让乡村的供给量上升,让群众的收益上升。《意见》从农村电商面临的基础设施不健全、配送体系滞后、电商人才缺乏等实际问题出发,针对性地提出打造县域直播电商基地、拓展农村数字便民服务、提高农村物流设施现代化水平、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等具体措施,全链条、全覆盖、全配套,为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利条件。可以预见,随着这些举措的落实落细,必将有力推动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培育更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劲的“数字动能”。
农村电商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持。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政策举措推动乡村地区直播电商发展,在资金、技术工艺、设施设备、专业人才等多个层面提供了全面支持。累计支持1489个县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近300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超15.8万个,建立起覆盖县乡村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设施完善、主体活跃、流通顺畅、服务高效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在全国培育100个左右农村电商“领跑县”,培育1000家左右县域数字流通龙头企业,打造1000个左右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培育10000名左右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村电商就业创业带动能力进一步提高。
农村稳则天下安,农业兴则基础牢,农民富则国家盛。立足新时代,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正当其时、恰逢其势。相信随着《意见》的落地落实,通过市场力量和政府推动,中国农村电商将迎来更广阔发展空间,迈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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