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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消费活力,首先要应对这些“坑”

2024-03-18 08:57 来源:宿迁网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消费活力的激发需要一个清朗公平的消费环境,大家在消费领域遇到过哪些“坑”?维权进展如何?近日,记者对此走访,并请专家进行消费提醒。

商品销售提醒要显著

近日,市民夏先生在宿城区一家商场的超市烟酒专柜购物时看到,柜台上有标价1499元的单瓶茅台酒在售,就问可否购买,销售人员说可以。可当夏先生付钱时,售货员却告知该酒没有现货,只能通过线上预约抢券购买,且该酒不能单买,只能以18000元整箱购买。夏先生认为商家没有提前告知,销售行为不合理,于是就投诉到宿城区消费者协会。

宿城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联系双方当面调解。商家称柜台内标价为1499元的茅台为展示品,且柜面的酒是其他顾客预约过的,购买该品牌酒只能通过线上预约购买券进行抢购,且柜台内有购买的要求和条件。夏先生不认同商家说法,对此称当时销售人员讲有现货,且现场没有如何购买的提醒标语,自己有视频及录音为证。

双方对此产生分歧,宿城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查看视频、录音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商家的销售行为未对消费者利益产生实质损害,经调解,商家同意夏先生以1499元的单价购买4瓶该品牌酒。

据了解,《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用清晰、明白的语言或者文字向消费者作出真实、全面的介绍和说明,并对消费者的询问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服务标识。商家在烟酒专柜的提醒标识太小且未放在柜台的显著位置,销售人员在向消费者介绍商品时未能做出真实、全面的介绍,使消费者对此产生误解,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商家承担。

对此,宿城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大家,销售人员在销售特殊商品时要做好购买说明或在显著位置处设置提醒宣传,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全面掌握相关商品的重要信息以及商家的销售规则,遇到消费纠纷时保存好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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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开胶自行修理导致维权难

市民彭女士到市区某商场三楼一童鞋店花99元购买一双童鞋,但孩子仅穿了12天就出现大面积开胶现象,家人就拿到修鞋处进行修理,但鞋底太薄无法修理。彭女士感觉鞋子穿的时间太短出现大块开胶现象是鞋子本身质量问题,于是投诉到宿城区消费者协会。

经查看,彭女士购买的鞋子确实开胶比较严重,且鞋底已经被修鞋人穿了个洞。彭女士以鞋子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或调换新鞋,商家坚持鞋子被划有洞无法退回厂家,损失得自己承担,坚持不给退货或调换新鞋,只能提供修理服务,双方僵持不下。最终,经调解,商家同意补偿彭女士60元钱,由彭女士自己修理。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鞋类“三包”规定,在“三包”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经营者承担退货、调换、修理责任。彭女士购买的鞋子在“三包”期限内出现了严重开胶,属于质量问题,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但因私自修理造成鞋底破损,无法退回厂里,部分损失由彭女士负责。

对此,宿城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一定要及时联系商家处理,不要擅自拆卸、修理,否则会造成维权被动,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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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能否“作数”

在咨询、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面对售楼人员或者置业顾问作出的各种承诺,大家应该怎样应对?

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他在宿城区订购了一套商品房,原计划作为婚房使用。和销售人员沟通过程中,王先生得知2023年8月或9月可以交付房屋,王先生没有迟疑,当场就将1万元的房屋预付款交到了销售人员的手中。

没过多长时间,王先生和家人一起去交首付款时,无意中看到合同上交房时间是在2024年9月,王先生才觉得被“骗”了,幸而首付款还未交,王先生说:“合同上的时间和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时间不一致,我们当时希望对方能把1万元返还。”

记者从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后期,通过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王先生已经和售楼部履行退还手续。

江苏苏沪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春华告诉记者,口头承诺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口头承诺的存在需要当事人即主张方对口头承诺进行举证,口头承诺在对方承认的情况下,其受到约束,应当按口头承诺的内容进行履行。陈春华说:“希望经营者诚信经营,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让大家可以放心消费,消费者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预付卡式消费屡出纠纷

近日,市区张女士和朋友遭遇了一件烦心事,去年底她们在宿城区幸福路一家美甲美睫店充值了2000元会员费,原本打算享受长期的美甲美睫折扣优惠。没过多久,当她们再次来到这家店铺时,却发现早已停业。

张女士立即通过之前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系到美甲店老板。老板解释说,由于合作伙伴的退出和新店面的开张,顾客若想使用原先的充值卡,只能从卡中扣除一半折扣,剩余部分需要额外支付。这让张女士和朋友们感到十分不解和不满。

“我们当时充值是基于对这家店的信任,现在突然告诉我们改变折扣优惠,还需要额外支付,感觉被欺骗了。”张女士说。

据了解,该美甲美睫店在停业前并未提前通知顾客,导致许多顾客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遭遇了这样的困境。

记者从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预付卡式消费在多种服务行业广泛使用,具有一定的便利性和价格优惠,但背后也存在较大风险,问题集中在虚假宣传、变相涨价、霸王条款、突然关门消失等方面,特别是发卡人“跑路”后消费者维权难以保障。

为此,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理性办理预付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办卡前要确认经营主体资格,尽量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务必签合同,保存好发票证据。

据了解,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100件,受理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9.86万件,调解消费纠纷1.0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8.21万元,保障了全市人民的消费安全。下一步,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持筑牢安全底线、增强发展动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四位一体”,大力提振消费信心和市场信心,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市场秩序。(记者 王艳珅 臧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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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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