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豫区开始实施河长制,逐步建立区、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宿豫区共有区、乡、村级河长290名,实现辖区内大小河道都有河长来管,并通过河长的统一指挥领导,统筹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维护河道健康生命,为建成“工业强区、电商名城、幸福家园”奠定坚实基础。
“河长是河道管理与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开发利用工作。河长需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重大问题,明晰跨行政区域的河道管理保护责任,对区域内的水环境改善工作有直接作用。”宿豫区水利局河长办负责人张贺华介绍,宿豫区河道网复杂多变,全区2条流域性河道、1条区域性骨干河道、5条重要跨县河道、1条重要县域河道、64条县乡级河道以及148条村级河道纵横密布,管理这样一片复杂的河道网,自然离不开科学精准的统筹安排。
“你看,点击‘开始巡查’按钮后,打开‘河湖库渠’界面,在‘河湖库渠’界面点击本次要巡查的河湖,巡河时长在10分钟以上或巡河里程在1km及以上才算有效巡河,否则就视为无效巡河。其次,基层河长的巡河次数也作了明确规定,镇级河长平时不少于每月一次,汛期不少于每旬一次;村级河长平时不少于每旬一次,汛期不少于每周一次,对水质不达标、问题较多的河道应加密巡查频次。”近日,宿豫区下相街道乡级“河段长”张先东向笔者展示巡河APP的使用方法。依托新技术开展日常工作,河长们通过巡河APP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过APP上传、查看问题处理进程,管理者还可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数据准确考核河长履职情况。
此外,宿豫区还出台了相关考核细则、考核办法,对河长制年度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同时通过考核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为下一年度工作奠定基础;通过表扬先进集体及个人,激发河长们的工作热情。据悉,自2017年宿豫区实施河长制以来,宿豫区就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河长年度考核。2023年,宿豫区水利局又在原来年度考核制度的基础上推行河长季度考核,不断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拓展公众参与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湖、爱护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河长制及相关考核制度实施以来,宿豫区真正实现了“治河有长,考核有制”,并取得了丰硕的治理成果。
2018年以来,新沂河禁采并实现长效管理,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和排污口全面取缔,全区80%以上黑臭水体得以整治;完成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河道水域面积稳中有升,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3亿立方米之内,建成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区;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达标率100%,市控以上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75%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2%,入河排污总量在控制范围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是宿豫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各项要求所做的一项具体工作,此举既充分发挥基层河长巡河重要作用,又促进当地形成人水和谐、幸福河湖的理想环境。(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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