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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农村水体管护的地方性法规——全域守护乡村水生态

2026-07-25 08:57 来源:宿迁网

“在前期调研中我们发现,不少农村水体淤了、黑了、臭了,却叫不出名字、找不到‘主人’、划不清责任,直接威胁地下水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宿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辉在接受采访时说。

为从根源上破解农村水体管护难题,宿迁坚持法治引领、制度先行,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农村水体管护的地方性法规《宿迁市农村水体管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法治引领,全域建档明权责

宿迁坐拥洪泽湖、骆马湖两大淡水湖,京杭大运河与古黄河穿城而过,沟、渠、河、塘遍布城乡。这些水体作为区域水系的“血管”,承载着灌溉、排涝、生态涵养与改善人居环境等多重功能。

农村水体治理是各地面临的共性难题,淤塞积水、水质不稳、管护薄弱、权责不清等问题在多地较为突出。宿迁乡村间散布着1.8万余处小水沟、小水塘,它们在防汛抗旱、农田灌溉、生态涵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样面临治理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现实问题。

为此,宿迁于2024年启动农村水体管护立法相关工作,《条例》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聚焦农村水体“没人管、管不好、管不久”三大难题,为全市农村水体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治理构建全链条管护体系,以刚性制度守护乡村水清岸绿的生态底色。

《条例》紧贴基层治理实际,首次为农村水体确立“法治身份”,创新推行全域建档确权管理模式,对中心城区以外未被纳入县级以上河道名录的水体开展全覆盖普查登记,逐一明确水体区位、功能属性、管护主体,实现“一水体一档、全域在册、有据可依”。这相当于给农村水体上了“户口”。

《条例》清晰界定权属单位、村集体、经营主体、属地乡镇四方管护权责,破解权责交叉、推诿扯皮等治理顽疾,并以法定形式明确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村民志愿队伍参与治水护水,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全民参与”的全链条管护体系。

有了法规“撑腰”,宿迁系统施策,源头治污、生态修复、长效管护等工作齐头并进。

截至目前,宿迁已完成502处黑臭水体整治,先后实施千余项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新增乡村湿地超340公顷,水质稳步回升,水清岸绿的乡村生态画卷正徐徐铺展。

因地制宜,构建全链条防治体系

农村水体被污染,污染源分散且面广:农药化肥随雨水流入沟渠、畜禽粪便直排塘坝、生活污水漫溢岸边……《条例》直指这些顽疾,构建全链条防治体系。在源头防控上,强调推广科学施肥、合理用药,建设畜禽粪便处理设施,让农业面源污染“减下去”;在生活污染治理上,提出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收运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把污水垃圾“收起来”;在应急处置上,明确巡查和水质监测机制,一旦发现水体异常,立即启动治理方案,让污染问题早发现、早治理。

以前塘水发臭,要等村民反映才去处理,现在通过定期监测、巡查,苗头性问题当场解决,农村水体污染从“被动应对”变成了“主动防控”。

在法治赋能下,基层治理的亮点精彩纷呈。在宿城区埠子镇大西村,失管汪塘实现蝶变。曾经的大西村汪塘水系割裂、水体滞留发黑、垃圾淤积严重,不仅破坏了村容村貌,更影响村民日常生活。为彻底打破治理困境,村里依据《条例》打出了一套治水兴村的“组合拳”。

村里打通4处分散汪塘及沟渠,构建互联互通、循环流动的活水体系,解决死水淤积发臭问题;全域铺设雨污分流、截污纳管管网,实现农户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处理站达标尾水回流至汪塘补充生态基流,搭配曝气增氧设备提升水体含氧量,让昔日的黑臭水体彻底“脱胎换骨”。

“以前塘里的水又黑又臭,大家都绕着走。现在水清景美,还能养鱼赚钱,老百姓很满意。”大西村纪检委员韩浩男说。返乡村民张其圆也深有感触,亲眼见证家乡水环境的改变后,他选择承包塘口开展生态养殖,力争在“家门口”实现稳定增收。

全民共治,加强长效管护

水体有了“户口”,管理就清晰多了。《条例》明确单位院内水体由单位负责,集体水体由集体负责,承包经营按合同履约,无明确主体的由乡镇(街道)兜底管护。县(区)政府对履行责任的管护人给予一定补助,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镇(街道)定期督查,对履职不到位的核减或取消补助,以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在宿豫区仰化镇复隆村,这套管护机制已试运行一段时间。村党委书记姜传波介绍,他们村由村干部组成管护队伍,定期清淤清杂、巡查上报。

农村水体管护点多面广,单靠一个部门难以推进。《条例》对各部门职责予以明确:水利部门负责指导管护、保障水源供给;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科学施肥用药、推进农村改厕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水质监测和污染防治。

针对群众关心的经费问题,《条例》规定市、县(区)政府将农村水体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公益宣传、志愿服务、捐资捐助等方式参与管护。

复隆村依照《条例》将管护要求写进村规民约,引导村民从“要我护水”变成“我要护水”。村民王宪感慨道:“现在水清了,大家也自觉了,谁往河里扔垃圾,邻居就先开口了。”

管好一时易,管长久才是关键。《条例》明确在保障灌溉、生态用水的前提下,鼓励发展乡村旅游、生态农业、休闲渔业,让清水绿岸成为村民可持续增收的“金山银山”。

作为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之一,宿迁已建成四级河长体系,布设智能监测设备,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巡查、处置、整改闭环运行。此次以立法固化成熟做法,为全国农村水体治理探索出一份可借鉴的样本。

从“一塘一档”的精准确权,到“因水施策”的系统修复,再到“全民共治”的长效管护,宿迁正将《条例》的刚性约束转化为水清岸绿的柔性底色,努力探索出一条水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路径。(记者 徐可 通讯员 徐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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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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