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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车窗抛物,“抛”的是安全和文明

——《宿迁市民日常公共安全“十不要”》解读⑥
2026-03-23 08:49 来源:宿迁网

城市的天际线不断攀升,车辆往来穿梭,这本是现代繁华都市的写照。然而,高空抛物、车窗抛物这些不文明行为,却像隐藏在光鲜背后的“暗箭”,随时可能对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宿迁市民日常公共安全“十不要”》第六条倡导广大市民不要高空抛物、车窗抛物,一起守护“头顶安全”,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冲击力惊人,危害极大。”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场所行业管理大队副教导员丁快说,“随着城市化率不断提高,高层住宅占比越来越高,高密度居住环境使高空抛物安全风险显著上升。车窗抛物会严重影响后方车辆的行驶安全,后方车辆在紧急躲避时可能会引发侧翻、撞护栏或与其他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

相关实验显示:一个鸡蛋从4层楼高度抛下,可以将人的头顶砸出肿包;从18层楼高度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从25层楼高度抛下,产生的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在车辆高速行驶状态下,即使是空瓶子、易拉罐也可能对后方车辆造成损坏,甚至危及驾乘人员安全。

对于高空抛物、车窗抛物的危险行为,法律毫不留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系列法律法规都对高空抛物和车窗抛物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

据丁快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六条等规定,车窗抛物也会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尽管法律法规严明,仍有人心存侥幸,但违法必究,他们最终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前不久,家住泗洪县青阳街道某小区的王某从住处的窗户扔下空酒瓶,严重危害一楼住户的人身安全。经公安机关侦查核实,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拘留。近日,市民蔡某驾驶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主线行驶时从车窗向外抛撒杂物,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被处以50元罚款。

高空抛物、车窗抛物,“抛”掉的是安全和文明。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请管住手、守住心,自觉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家中物品要妥善放置,车内常备垃圾袋。拒绝随意抛物,从你我做起,共同守护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记者 张云 彭静 见习记者 田海宁 吴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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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诗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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