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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佳宝儿童医院续建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7 15:21  

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佳宝儿童医院续建工程建设监理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平安大道与洞庭湖路交叉口东南角。

1.2 项目规模:工程投资约6000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止(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各专业或专项工程等)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各阶段,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合格总工程量达到50%时支付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监理费(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中标费率)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监理费(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中标费率)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监理费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时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佳宝儿童医院续建工程(包含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各专业或专项工程等)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1.7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价的1.2%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4年1月份(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4.5其他条件:

4.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5.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5.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5.2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

4.5.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5.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0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费用:

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户(付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户名: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迁宿豫支行

账号:1046 1101 0400 31831

方式一:报名材料到现场领取;领取地点: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方式二:将报名材料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sqzt001@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未按上述注明不予接受。

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文件缴费凭证。

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10:00;

6.2 开标地点:采用现场开标:民丰银行17楼1708宿迁水务集团会议室。

6.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高宝湖路1号

联系人:徐亚

电话:0527-81889565/17388053330

邮编:223800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联系人:叶莉

电话:0527-81889236

邮编:223800

E-mail:sqzt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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