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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丰经营性用房门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2 15:16  

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国丰经营性用房门厅改造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位于宿迁市宿城区,北至国际饭店、南至南湖路、西至广场东道、东至发展大道

1.2 工程规模:工程预算约44.52万元

1.3 工    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经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满视保修情况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国丰经营性用房门厅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7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肆万伍仟壹佰陆拾壹元零壹分(¥ :445161.01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4.4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4.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 5月22日09:00至2023年5月26日17:30。

5.2获取方式:微信报名,联系方式:陆娇娇15250771413,微信同号。

5.3报名所需的证件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否则不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12楼1205开标室;

6.2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经理 150509361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区文体中心12楼

联系人:张昭然

联系电话:1505094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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