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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丰公司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2 14:24  

标段编号:JSKJ[2021]1117号

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

1.3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设计送审稿经确认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部门审查。

1.5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提交合格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全部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6.6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无息)。

1.6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设计项目:1、包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2、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施工图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1.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00至2021年11月29日 17:30

5.2获取地点: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微信号:13056107866)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联系人:刘文艳,咨询电话:0527-88988618/13056107866。

5.3招标文件获取时携带材料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4招标文件获取材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4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为: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8室

6.3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5份,其中:1份正本,4份副本 。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想

联系电话:188515907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赵飞飞

联系电话:0527-8898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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