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KJ[2021]1004号
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国丰公司办公楼(老广电大厦)围栏、车棚除锈翻新工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位于宿迁市老电视台院内
1.2 工程规模:工程主要为围栏、车棚除锈翻新工程
1.3 工 期:7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6.67%,余款待1年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国丰公司办公楼(老广电大厦)围栏、车棚除锈翻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7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伍万壹仟柒佰壹拾肆元贰角玖分(¥:51714.29元 )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4.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9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8日8:30至2021年10月22日17: 30。
5.2获取地点: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可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
5.3招标文件获取时携带材料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4招标文件获取材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5.5联系人:刘文艳 联系电话:0527-88988618/13056107866(微信号)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4: 30 ;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8室
6.2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 。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480号
联系人:李想
联系电话:188515907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
联系人:赵飞飞
联系电话:0527-88988618
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