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将位于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宿泗路89号大兴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楼101、102铺房屋对外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房屋位于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镇区,独立商铺共两层,建筑面积4132.3㎡,现出租利用为普玛特综合超市;周边医院、学校等公共配套设施较好,供水、供电、排水、电讯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有2、5、6、10路公交车经过,交通便捷。东侧有广场、停车场,北侧、南侧、西侧有道路通行,建筑物东西两侧有大门可进入超市,内有扶手电梯。
二、承租人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租约定
1.本招租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面议,但如遇政府拆迁或出租方需要收回出租的房产,承租方应无条件在招租方要求的时间内退还承租房产,租金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
2.房屋使用要求: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从事违法行为以及违反国家安全规定的行业和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项目。
3.招租底价为:年租金90万元起。
4.租金收取:采取先收后用原则,一年一次。即合同签订后,在交付房租前,必须交清下年度租费。
5.招租方式:公开招租,价高者得;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四、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2月10日。
2.报名地点:江苏银行13楼1302室。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8251086751)
宿迁市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