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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树是否有赔偿

发布时间:2009-05-14 信息来源:宿迁晚报字体:【
    手机尾号为0326的朱先生询问,我是泗洪县曹庙乡群众,最近供电部门认为我栽的树木影响高压线安全,让我把树砍伐。我想咨询一下,砍这些树,供电部门是否应该给补偿款?
    答:市供电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回复:经调查,曹庙乡供电所按照泗洪县政府下发的洪政办发2009(28)号文件,即《关于开展电力线路通道内树木清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影响线路运行的树木进行清理,朱先生家的树木也在此次清理范围之内。
    因为夏季树木生长茂盛,树梢触及高压线会造成短路或跳闸,容易造成大面积停电,清理树木是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的正常用电。根据《电力法》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电力企业应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因供电企业电力线路建设在先,朱先生树木栽植在后,因此不应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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